海南大学理事会于1997年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,是对海南大学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、指导和支持的议事咨询机构。理事由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发聘书。
根据《海南大学第三届理事会章程》规定,其职能是:1.审议海南大学发展规划和重大工作报告;2.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募资、引智,为学校开展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资源支持,为学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;3.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为学校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,帮助学校推进教育国际化;4.受学校委托,对学校重大发展问题提供专题咨询;5.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国内外宣传学校,提高学校声誉和社会影响力。
2011年,海南大学第三届理事会成立。第三届理事会现有103名理事,理事长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主席、中国国际教育交流协会会长、教育部原副部长章新胜。
成立二十年多年来,海南大学理事会在广泛吸收海内外积极力量(尤其是海外乡亲、东南亚琼籍侨领)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,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、科学研究水平、社会服务能力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特别是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以来,成功召开“海南大学内涵建设与质量提升”咨询会(2013)、“海南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”咨询会(2015)等,为学校发展凝智聚力、建言献策。